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(周莹 王东 记者徐文智)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从天而降加快 ,在便利人们生活的玻璃同时,高空抛坠物事件也屡屡发生,物业对广大市民的和业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,成为“悬在城市上方的该何痛” 。近日,担责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适用《民法典》调解了一起高空坠物引发的从天而降纠纷案件 。
2021年1月10日 ,玻璃正在家中吃早饭的物业胥某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 ,称其车辆被楼上掉落的和业玻璃砸到 。急忙赶到楼下后 ,该何胥某发现汽车的担责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 ,车身周围和地面一片狼藉,从天而降同时还有好几辆车被砸,玻璃但自己的物业车受损最严重 。公安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并上楼查看,最终确定掉落的坠物来自25楼王某家中 。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胥某将王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未央区人民法院。
“我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折损费、交通费 、误工费2万余元 ,一分钱也不能少。”原告气愤地说。
“我的窗户一直有问题 ,已多次联系开发商维修,但其迟迟没有给我解决,窗户玻璃坠落后 ,开发商说会给车主们赔偿。”被告王某也很无奈 。
“事发后我们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,也在尽力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,尽了该尽的义务。”被告物业公司负责人说 。
调解中,当事人情绪激动 ,互不相让。法官耐心倾听各方陈述,准确找出矛盾症结,并释明《民法典》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规定,让二被告充分了解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。
“作为业主,窗户出现问题 ,我没有及时维修更换 ,的确有责任。通过学习《民法典》,我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误的,希望原告能接受我的道歉。”被告王某说。
“我们对自身负有的管理维护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 ,也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 。今后会加强培训 ,多学习《民法典》 ,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。”被告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愿意赔偿 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,由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 、折损费共计8500元。
法官说法 :
四方面规范高空抛物行为
《民法典》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 ,明确了责任划分 ,并通过“四维发力”,织密安全保障网,全方位治愈“悬在城市上方的痛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