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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永康一公司因销售未经认证电炉被处罚

Writer: yrn Time2025-12-29 20:51:34 Browse: 311 ℃

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(记者郑铁峰)2021年5月7日,浙江证电浙江省金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 ,永康因销称永康市创骏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公司电炉的行为。

电炉是炉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管理的产品,属于第七大类第35种(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)。处罚

经查 ,浙江证电2020年5月份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的永康因销“创骏家居”店铺销售该款电炉,产品标贴未标注CCC认证标志,公司也无法提供CCC证明 。炉被根据当事人的处罚采购记录 ,该产品为外地生产 ,浙江证电工作人员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。永康因销

资料图片

至案发日止 ,公司当事人共违法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炉被电炉831台,库存12台  ,处罚成本价为17元/台,销售价为19.8元/台 。涉案总货值为16691.4元  ,违法所得为2326.8元。

根据《认证认可条例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 ,擅自出厂、销售 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,责令改正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,有违法所得的 ,没收违法所得 。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 ,没收违法所得2326.8元,罚款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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